基隆檢方於2020年7月28日上午搜索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建管科,帶回兩名承辦人員調查,並查扣四個建案的卷宗;檢調接獲檢舉,都發處有承辦人員疑似收賄幫助建商加速取得建照,朝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嫌偵辦。
基隆市都發處建管科負責土資場管理業務的應姓技工月薪3萬多元,但帳戶暴增逾千萬元的存款,於2020年7月初,因按月收受30萬元賄款遭判刑2年,如今又有建築管理科審照承辦人遭檢舉收賄,協助建商加速取得建照,降低營建成本,建商疑似透過基隆一家跑照業者向承辦人員行賄。
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彥章指揮桃園市調查處蒐證一年多,7月28日同步搜索新北市、台北市兩家建設公司、兩家營造商與基隆市一家跑照公司(專門處理建築執照相關業務),帶回二十多人偵辦,並搜索基隆市府都發處建管科,帶回四件新建案的卷宗,分別是七堵區一件、臺北市信義區新建案兩件、安樂區一件,被約談的兩位承辦員,黃姓男子主管工地業務、楊姓男子是行政人員。
基隆地檢署指出,經六名檢察官漏夜偵訊後,認黃姓犯嫌因涉嫌收賄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嫌重大,且有串證及逃亡之虞,於2020年7月29日上午向法院聲請羈押,其餘建設公司員工及跑照業者分別以三萬至五十萬元不等金額交保。
基隆市都發處處長徐燕興從2014年12月就任之後,在任內推動基隆多項都市設計,為基隆打造出不同於過往的都市形象,成功翻轉基隆港都,徐燕興處長除了奔波於都市發展、城市治理、社區營造等工作之外,也持續不懈進修,近日取得臺大城鄉所博士學位(恭喜徐博士!),徐燕興處長1971年4月26日在基隆出生,政治的未來仍相當漫長,舉例來說,基隆市政府在2019年底提出「美麗城市環境改造4法」,加強對於違建的整頓,都發處的公務人員在都市建設扮演著執法者的角色,如今轄下公務人員卻遭檢舉收賄,讓民眾要如何信服都發處的判斷及作為? 做為一處之長在城市議題下苦功之外,對於處內人員的風紀、操守也要予以強化。
建議徐處長,致力於基隆城市治理的同時,請用心於建管處的組織治理,擔負起首長應盡的管理、監督、甚至是教育的責任。
基隆市政府都市發展處 處長徐燕興
生日:1971年4月26日
學歷:
成功大學都市計劃研究所碩士(都市設計組)
臺灣大學建築與城鄉研究所博士候選人(博士論文:都市更新體制的誕生:發展型治理術與生命政治)
經歷:
臺灣師範大學講師
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股長
臺北市都市更新處副總工程司、科長、股長